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874 发布时间:2020-07-28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5号) 和《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62号)要求,山东省2020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6日至28日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NCRE不设年龄、职业、学历等限制,考生均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报考相应的级别和科目。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有效身份证件,持该证件的考生可以正常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我省二级Visual Basic语言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6)将于2020年9月进行最后一次组考,2020年12月起停考。
(四)我省2019年9月四级各科成绩保留至2020年9月,即2019年9月通过四级科目考试,但是由于没有取得相应三级科目合格证导致该四级科目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其2019年9月四级成绩在今年9月考试取证时仍有效。
(五)2020年9月NCRE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教材有所调整,各科目最新考试大纲、教材及获证条件详见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cre.neea.edu.cn/)。二级语言类及数据库类科目(即除MS Office高级应用外的其他二级科目)获证条件为:总分达到60分且选择题得分达到50%及以上(即选择题得分要达到20分及以上)。
(六)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报名,每名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科目(最多允许可报考科目数由考点根据本考点情况自行设置)。同次考试跨省报考和重复报考者将按违规处理。
(七)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前14天内考生需要每天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从报名界面下载后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每位考生每科目填写一张,于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非本校学生入场检查时需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交彩色打印的健康码。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24: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8日9:00至8月15日24:00。
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两个步骤: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报名开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依次选择“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步骤即可完成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查询及修改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包括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保存。修改和查询步骤与填报过程相同。
在进行网上基本信息填报前,考生要仔细查看报考界面的提示信息,然后认真填写、核对报考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修改,一旦缴费,考生身份证号、考点、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将不能改动。考生对自己所填报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报名过程中如遇软件系统字库中没有的生僻字,以拼音全拼(半角、大写字母)代替,报名结束10天内考生需要向考点提供姓名生僻字情况说明,供打印合格证书使用。
考生应牢记个人报名信息(尤其是缴费账号、电子邮箱、手机号),在本次考试成绩出来之前尽量不要注销或更换缴费账号、电子邮箱、手机号,防止无法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2.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70号),我省NCRE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人每科目72元,四级每人每科目112元。
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考生须在24小时内完成缴费(超过24小时未缴费,系统会自动删除考生报考信息)并确认报考科目支付状态为“已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为确保报名成功,请考生尽早缴费并核对报考科目支付状态是否为“已支付”。
如缴费后缴费账户提示扣款成功,但科目支付状态显示为“未支付”的,请不要重复支付,两小时后再次查看支付状态,如仍显示“未支付”,请联系报考考点予以解决。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报名界面打印准考证,如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或手机号码找回。
五、成绩查询
考生于考后50个工作日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进行成绩查询,证书直邮业务详见该网站。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各考点在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期间应设立咨询电话,并配备工作人员及时解决考生遇到的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问题(各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考生应遵守考点关于防范新冠疫情的相关管理规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7月27日